产品简介 |
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团体形式投保,以团体成员为被保险人,当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造成死亡或永久致残,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的全部或一部分的一种保险。意外伤害指的是外来的、突然的、剧烈的、非本意的和明显的使被保险人受到伤害的事件。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单位在给员工缴纳社保、投保雇主责任保险后的又一种保险保障形式,是对社保工伤、雇主责任险保障之外的补充。 |
投保提示 |
1. 意外伤害不包含疾病、猝死; 2. 不承保高风险运动期间的意外伤害,包括跳伞、攀岩、潜水、热气球、滑翔伞、武术比赛、摔跤、格斗、赛马、赛车等运动项目; 3. 需要指定被保险人死亡时的受益人,未指定的,为法定受益人获得相关权益; 4. 投保时需提供被保险人员清单,列明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性别、受益人等信息; 5. 投保时需要明确告知被保险人所从事的工种岗位,被保险人的意外风险与其职业等级密切相关,决定了其费率的高低。 |
条款清单 |